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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 2021 年第三期“知史爱党” 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 2021 年第三期“知史爱党” 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广商党委〔2021〕39 号

各二级党组织:
       为加强发展对象培养教育,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学校党委党校计划举办 2021 年第三 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根据工作安排,培训班将采用网络授课与现场 授课形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员条件
     (一)政治思想方面
拥护社会主义,拥护党的领导;入党动机端正,积极向党组织 靠拢,积极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已参加入 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且结业;已被党支部确定为发展对象,如未被确 定为发展对象,则取消培训资格。
     (二)学习表现方面

     学习认真,无迟到、旷课、早退现象;无补考、重修现象。
     (三)工作表现方面

     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年级、 班级以及党支部工作和活动,按时保质完成上级交待的各项任务, 工作认真,业绩突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的优先考虑。
     (四)日常表现方面
     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夜归、不归、使用违章电器等现象; 无纪律处分;为人正派真诚,同学关系融洽,教师评价高;积极参 与“展广商形象、迎合格评估、庆建党百年”系列活动。
     二、结业要求
     按时完成规定课程,并考核合格;培训期间需到图书馆借阅 1 本红色书籍,并撰写读后感,课程结束后提交。
     三、推荐名额
     由二级党组织根据 2021 年的党员发展计划统筹安排参加培训班 的人数;凡被党支部列为发展对象的师生均需参加培训班学习。
     四、工作要求
     (一)各党总支指定一名负责人,协助党校培训班工作。各党 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参加培训班的发展对象需填写《2021 年第二期发 展对象培训班名单汇总表》,纸质版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前上报党 群工作部,电子版发邮箱 158272136@qq.com
     (二)各学员需认真填写《中共广州商学院委员会党校学员登 记表》。党支部在表内填写意见后,由各党总支负责人收齐,连同大 一寸红底彩照一张(照片将贴在结业证书上,请在照片后用铅笔注 明学院、年级、姓名),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前上交第三行政楼 303 党群工作部。
     (三)联系人:邝老师,联系电话:外线 020-32971672;内线 8115。
     (四)网络培训课程要求和操作指南将另行通知。

     附件:1.2021 年第三期“知史爱党”发展对象培训班名单汇总表
         2.中共广州商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1 年第三期“知史爱党” 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中共广州商学院委员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