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2007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档案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档案的转移
(一)各党支部负责人认真填写《华南师范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档案转移登记表》(附件1),并于6月11日前将此表报送院办(图书馆511室,内线:8506)。
(二)各党支部负责人于6月14日上午8:30-11:30到图书馆504室领出毕业生党员的组织档案,并按要求做好归档工作。
二、组织关系的转移
(一)各党支部负责人按《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和《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说明(附件2)的要求,认真登记好接收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填写《华南师范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附件3),并于6月8日前将此表电子版报送院办511室审核。
(二)院办于6月13日前将此表报送华师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审核与编号,于6月15日到组织部组织科领取经审核并编号的《华南师范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重新打印三份,一份留党支部,一份留学院党委,一份加盖学院党委公章报送华师党委组织部备查。
(三)学院党委党务信息管理员于6月16日开始按经审核并编号的《华南师范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中的内容,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务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从党员数据库中转出,并用A4纸打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新版)。
(四)学院党委于6月19日将打印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装订成册,送华师党委组织部审核并加盖华师党委组织部公章。
(五)学院党委于6月21日从组织部组织科领取加盖公章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第二、三联,交由各党支部一起下发给每位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第一联存根留华师党委组织部备查。
三、注意事项
(一)毕业生党员的组织档案和组织关系转移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由党支部书记负责落实。
(二)要注意做好材料的整理和归档
1.毕业生党员组织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入党和转正申请书、《发展对象登记表》、政审材料、《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毕业生党员教育培训登记表》、思想汇报等。应认真审查并确定所有档案材料完整后,方可归入本人档案。
2.毕业生预备党员离校前,党支部应结合预备党员在预备期中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习工作等情况,写成书面材料,由各学院党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随同《入党志愿书》等材料一并归入本人档案,以便与新单位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工作及时衔接,为预备期满转正做好准备。
3.为便于接收单位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继续考察培养,各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提出培养意见,并将入党积极分子在校表现情况形成综合材料,连同入党申请书、《发展对象登记表》、思想汇报材料等一并归入本人档案。
4.在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过程中,要办理登记和交接手续,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准确、及时转移。
(三)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的组织档案、组织关系转移与教育管理
1.属于正式党员的组织档案由各党支部从学院党委转出,并归入个人档案;属于预备党员的组织档案由学院党委继续保存,最长期限不超过两年,两年后仍没有接收单位的,连同个人档案转送生源所在地党组织。
2.对于组织档案在学校保存超过两年的往届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流动党员党支部要通知本人尽快办理档案转出,并说明原因,于6月20日前上报学院党委,6月22日前学院党委上报华师党委组织部。
3.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归入流动党员党支部,由流动党员党支部负责继续管理和教育,待确定单位后再转移组织关系。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要按规定定期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原则上要定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每半年要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情况,预备党员转正由流动党员党支部按有关程序办理。
4.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要填写《华南师范大学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联系卡》(附件5)。一式三份,一份留流动党员党支部,一份留学院,一份由院办收齐后于6月22日前送校党委组织部。
(四)各党支部必须向全体毕业生党员传达《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附件4),以确保组织关系顺利转接。
(五)材料上交地点和联系电话:各党支部上交到学院办公室511室,联系电话内线8506;学院交到华师石牌校区办公楼619室组织科,联系电话85211019。
(六)各党支部在本页面或学院网络办公系统下载本通知正文和附件电子版。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档案转移登记表》
附件2.《<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和<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说明》
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附件4.《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
附件5.《华南师范大学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联系卡》
中共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委员会
二00七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