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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院2010年“七 一” 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一年来,我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凝聚力量,落实学院三年发展规划、建设社会满意的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院党委决定于今年“七•一”期间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预备党员。为了做好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1.以党支部为单位参评先进党支部,学生党支部按老一届党支部推荐评选。

2.学院党委委员、党支部委员,从事组织、宣传、党校工作的同志均可参加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

3.党的组织关系在我院且在编的中共正式党员,均可参加优秀党员的评选(学生党员在民主评议基础上评选)。

4.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别组织优秀预备党员的评选(学生预备党员在民主评议基础上评选)。

5.流动(流进和流出)党员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名额

1.先进党支部按老一届推荐,按学院党支部总数的20%评选。

2.优秀党支部书记按老一届推荐,按学院党支部总数的20%评选。

3.优秀党务工作者按全院党务工作人员的20%评选。学生党支部按老一届推荐,每个党支部推荐1名,特殊情况,可协商增加推荐名额。

4.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按党的组织关系在我院的中共正式党员数的20%评选,流动党员支部书记归属人事所在单位教工支部参加评选,各党支部推荐名额为本支部正式党员人数的20%(四舍五入)。

5.优秀预备党员评选:按党的组织关系在我院且在编的中共预备党员数的10%评选,流动预备党员不参加评选,教职工预备党员全院集中评选,各党支部推荐名额为本支部正式党员人数的10%(四舍五入)。

二、评选的基本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领导班子能坚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团结务实,开拓创新,群众关系良好,能带领党员和群众(师生员工)在学院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为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贡献;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开展工作,党组织目标管理到位,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好,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完善,工作运作规范,党建工作成绩突出。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教职工党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理论,模范遵守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自觉维护党内团结,遵纪守法,密切联系群众,有奉献精神;在学院的改革和发展中,在本职岗位上,勇于探索,务实创新,工作成绩突出,积极为师生办好事、办实事,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全院或系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师生的赞誉。

2.学生党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理论,模范遵守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不良行为,自觉加强个人思想道德修养;积极参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会的学习和实践活动,带头完成各项学习和工作任务。发挥党组织和同学之间的桥梁作用,向同学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党政的决定、决议,向党组织反映同学的意见、要求及学生中的思想状况;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用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去影响身边同学,群众基础好;专业学习刻苦认真,态度端正,成绩优秀(从2009年7月至今期间有补考、重修或其他违纪现象者不参加评选)。

(三)优秀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条件

坚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较强的执行政策的能力、化解矛盾的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带头推进学院教学改革进程,重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带领支部和全体党员团结奋斗,使党支部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艰苦朴素;民主作风好,大局观念强,求真务实,公道正派,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具有1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自觉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强,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党建工作中成绩突出,勇于探索,务实创新;自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党务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务实创新,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善于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公道正派,先锋模范作用突出,能充分体现出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全心全意为人民(师生员工)服务,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和信赖,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具有1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

 (五)优秀学生预备党员条件

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理论,模范遵守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不良行为,自觉加强个人思想道德修养;积极参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会的学习和实践活动,带头完成各项学习和工作任务。发挥党组织和同学之间的桥梁作用,向同学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党政的决定、决议,向党组织反映同学的意见、要求及学生中的思想状况;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用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去影响身边同学,群众基础好;专业学习刻苦认真,态度端正,成绩优秀(预备期间有补考、重修或其他违纪现象者不参加评选)。

三、评选办法及具体要求

1.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教工预备党员和优秀学生预备党员的评选要坚持基本条件,进行民主评选(如无符合条件的,可不评选)。评选中既要注重工作实绩,又要注意群众公论;既要坚持先进性,又要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2.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不交叉推荐。

3.先进党支部的评选,采取自荐和各系推荐的方式。由被推荐的党支部自行填写《先进党支部推荐表》,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报学院党委讨论择优确定。

4.优秀党支部书记的评选,采取自荐和各系推荐的方式。由被推荐人填写《优秀党支部书记推荐表》,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报学院党委讨论择优确定。

5.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按推荐名额,采取各系推荐的方式。由被推荐人填写《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报学院党委讨论择优确定。

6.每位教职工正式党员都必须填写《共产党员民主评议表》,从政治、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党性分析材料。由党支部按民主评议党员方式,用《党员民主评议等级评定表》组织教职工党员进行测评并评定等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并在测评的基础上按分配名额评选出优秀共产党员,由个人填写《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报学院党委讨论确定。

7.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和优秀学生预备党员的评选,在学生党员民主评议基础上按分配名额进行,由个人填写《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优秀学生预备党员登记表》,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报学院党委讨论确定。

8.优秀教工预备党员主要参考优秀教工党员的基本条件,采取自荐方式,填写《优秀教工预备党员评选自荐表》,从政治、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自荐材料,报学院党委,由学院党委统一安排评选。

    9.在评选中,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办法进行,并要求在适当范围内听取党外群众意见。

10.评选工作要按照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的原则,不搞平衡和轮流当选,把真正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有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党员评选出来,为学院的教育与管理以及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工作树立典型。

11.先进事迹材料,文字要通顺精炼,事例要具体翔实,统一用A4纸打印。2010年6月25日前,须以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报送评优表彰材料,教工党员纸质材料报给院办吴老师(行政楼204室,内线:8187),学生党员纸质材料报给学生处宁老师(行政楼109室,内线:8115),并把电子版打包分别发到以上两位老师的网络办公。

 

附件:(请到网络办公下载)

1.《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先进党支部推荐表》

2.《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3.《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优秀党支部书记推荐表》

4.《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5.《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优秀教工预备党员自荐表》

6.《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优秀学生预备党员登记表》

7.《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共产党员民主评议等级评定表》

                                      

二○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