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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入党申请发展对象登记表》相关材料整理的通知

 

中共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委员会

关于《入党申请发展对象登记表》相关材料整理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目前我院党员的组织发展和相关材料整理的情况,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特对《入党申请发展对象登记表》的相关资料整理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党支部按照执行:

(一)认真填写《入党申请发展对象登记表》,要求做到:

1.不要有修改现象。

2.“培养考察意见”每半年填写一次,最后一次为发展的就近时间(一个月左右)。

3.各学生党支部书记要指导团支部正确填写“团支部推优情况及意见”栏目。

4.各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审核《入党申请发展对象登记表》后才能上送学院党委。

(二)在《入党申请发展对象登记表》封面的左上角用铅笔写上学院、系、专业、年级名称,比如:“增城学院经济系电子商务04级”。

(三)《入党申请发展对象登记表》封面的填写要注意:

1.单位: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系。

2.填表时间:与写入党申请书的时间相同。

(四)每送一批发展对象材料,必须附上《〈入党申请发展对象登记表〉材料登记表》。该表在http://www.scnuzc.cn/newcenter/article.php/1226  上下载。

(五)材料放置要求按照《〈入党申请发展对象登记表〉材料登记表》的顺序摆放,材料统一夹在《入党申请发展对象登记表》的中页。

(六)思想汇报材料包括:

1.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会学习期间的思想汇报;

2.在党校学习期间的思想汇报及结业论文;

3.党校学习后、发展的近期或参加其他政治学习书写的思想汇报。

另:《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中“入党志愿”栏目的落款为:“志愿人:×××”,时间为志愿人的填表时间。

 

                   中共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委员会

                                200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