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委员会
关于《入党申请发展对象登记表》相关材料整理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目前我院党员的组织发展和相关材料整理的情况,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特对《入党申请发展对象登记表》的相关资料整理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党支部按照执行:
(一)认真填写《入党申请发展对象登记表》,要求做到:
1.不要有修改现象。
2.“培养考察意见”每半年填写一次,最后一次为发展的就近时间(一个月左右)。
3.各学生党支部书记要指导团支部正确填写“团支部推优情况及意见”栏目。
4.各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审核《入党申请发展对象登记表》后才能上送学院党委。
(二)在《入党申请发展对象登记表》封面的左上角用铅笔写上学院、系、专业、年级名称,比如:“增城学院经济系电子商务04级”。
(三)《入党申请发展对象登记表》封面的填写要注意:
1.单位: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系。
2.填表时间:与写入党申请书的时间相同。
(四)每送一批发展对象材料,必须附上《〈入党申请发展对象登记表〉材料登记表》。该表在http://www.scnuzc.cn/newcenter/article.php/1226 上下载。
(五)材料放置要求按照《〈入党申请发展对象登记表〉材料登记表》的顺序摆放,材料统一夹在《入党申请发展对象登记表》的中页。
(六)思想汇报材料包括:
1.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会学习期间的思想汇报;
2.在党校学习期间的思想汇报及结业论文;
3.党校学习后、发展的近期或参加其他政治学习书写的思想汇报。
另:《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中“入党志愿”栏目的落款为:“志愿人:×××”,时间为志愿人的填表时间。
中共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委员会
200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