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一年来,在各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下,我院发展毕业生学生党员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着发展程序不规范、在毕业前突击发展党员的现象。为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程序,防止突击发展党员,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现对我院在毕业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做如下规定,请各党支部认真参照执行。
1.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各党支部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重大意义。对条件尚不成熟,毕业前不能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要认真审核,提出培养意见,并将其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考察材料等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2.严格党员发展程序,禁止突击发展党员
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做好预备党员的接收工作,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同时,为防止突击发展毕业生党员,特规定我院发展2006届毕业生党员工作截止时间为2007年1月6日(即,《申请入党 发展对象考察表》报送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15日,《入党志愿书》报送截止时间为2007年1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3.及时做好毕业生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各党支部对预备期满并已向党组织提交转正申请书的毕业生预备党员,要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并将有关材料于2007年1月6日前报送院党委,由华师党委组织部审批, 逾期不予受理。
各党支部要切实提高在毕业生发展党员工作的认识,把其作为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领导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加强工作督促,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确保后期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和组织档案转移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党支部必须按照以上3项规定实施。
中共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委员会
200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