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评选广州商学院2024年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充分展示我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先进形象、精神风貌,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组织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范围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各党总支和各党支部。

(二)优秀共产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在我校半年以上的正式党员(不含外出流动党员)。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2023年7月至今在校党委职能部门、党总支和党支部任职满半年以上的党务干部。

(四)“结对子”工作优秀个人:2023年9月至今参与学生班级“结对子”工作的教工党员。

二、评选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对象:二级学院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二级学院教工支部、学生支部。

1.党总支

(1)班子坚强有力。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团结和谐,与行政领导配合协调,定期举行党政联席会议,发挥政治把关作用。能够根据学校中心任务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团结带领本单位党员和教职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效地领导和保证本单位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工作落实到位。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按时完成学校党委布置的工作任务。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贯彻好《广州商学院二级学院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机制和党委委员联系党总支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制,无安全事故;组织带领师生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发展、评估整改等工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3)党员队伍先进。党员队伍在育人、教学科研和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密切联系群众,主动维护集体荣誉和校园和谐稳定,无违法违纪行为;教工党员积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党员民主评议合格率达100%,2023年7月至今无教学事故、无受到通报批评或处分;学生党员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活动、学生公寓管理等活动,2023年7月至今无违纪处分记录。

(4)党建成效显著。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落实到位,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党员教育管理落实到位,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严格;推动党建特色品牌创建有成效,推动教职工党员与学生班级“结对子”工作,积极申报“双创”培育项目等党建工作项目或评比;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成效突出,并获得相关表彰。

(5)群众满意度高。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党员作风扎实。坚持学用结合,两手抓两促进,切实解决师生急难愁盼的问题,在学习生活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广大师生满意度高。

2.党支部

(1)班子坚强有力。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注重政治建设,发挥政治把关作用。能够根据学校中心任务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团结带领本支部党员和师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效地领导本支部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工作落实到位。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活动;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制到位,无安全事故;带领师生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发展、评估整改工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3)党员队伍先进。党员在育人、教学科研和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密切联系群众,主动维护集体荣誉和校园和谐稳定,无违法违纪行为;教工党员积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党员民主评议合格率达100%,2023年7月至今无教学事故、无受到通报批评或处分;学生党员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活动、学生公寓管理等活动,2023年7月至今无违纪处分记录。

(4)党建成效显著。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支部特色品牌创建有成效,积极申报“双创”培育项目和工作案例评比;扎实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效突出;党支部书记参加年度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评价良好以上;党支部书记积极参加校党委等上级党组织的会议、活动,无无故缺席现象。

(5)群众满意度高。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党员作风扎实。坚持学用结合,两手抓两促进,切实解决师生急难愁盼的问题,在学习生活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广大师生满意度高。

(二)优秀共产党员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遵守党章,带头主动学习党史,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性观念强,履行党员义务到位,遵纪守法,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主动维护集体荣誉和校园和谐稳定。

2.工作业绩突出。教工党员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勇于承担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带头参加学习,投身学校改革发展、评估整改等工作,认真参与教工党员与班级“结对子”工作,积极参与“优秀广商、书香广商、活力广商、法治广商、平安广商”建设,积极指导学生专业竞赛和第二课堂活动,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参加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评定等级为优秀;无教学事故,无受通报批评或处分。

3.表率作用明显。学生党员带头锤炼党性,带动同学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共同进步;积极参与“优秀广商、书香广商、活力广商、法治广商、平安广商”五大建设;积极参加党纪学习教育的有关活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争当“文明、修养、形象”的广商优秀学生;参加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评定等级为优秀,无违纪行为。

4.全心全意服务群众。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党员作风扎实。坚持学用结合,两手抓两促进,切实解决师生急难愁盼的问题,在学习生活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广大师生满意度高。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组织的决定和决策部署到位,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党务工作能力突出。能以身作则,做好表率,热爱并熟悉党务工作;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履行党建工作职责到位;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校党建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勤于思考实践,创新方式方法,做出较好成绩。

3.始终坚持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求真务实、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做党内外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树立党务工作者良好形象,在师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4.作用发挥成效显著。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带领广大党员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在学校改革发展、评估整改等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到位;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推动开展党建特色活动有成效;认真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效突出;支部书记参加年度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评价良好以上,无无故缺席上级党组织会议、活动的现象。

(四)“结对子”工作优秀个人

1.积极参与结对帮扶活动。能积极参与教工党员与学生班级“结对子”工作,较好落实党总支的工作要求,能深入班级、深入宿舍、深入活动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根据工作情况能如实填写《广州商学院师生共建“结对子”工作手册》。

2.认真落实结对帮扶要求。能做学生价值取向的导航人,引导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能够做当代大学生学习的指导者,引导学生成长成才;能够做学生生活的贴心人,积极参加结对子班级的各种活动,加强各类活动的理论与实践指导,与辅导员加强沟通合作,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见证者,积极配合辅导员,主动参与班级管理,加强与学生沟通交流,认真解决学生在学习、经济、心理、行为上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存在的各种困难,帮助学生成长成才。

三、评选名额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分别按党总支总数20%、教工党支部总数15%和学生党支部总数(不含流动党支部)15%的比例评选表彰。

(二)优秀共产党员按正式党员总人数10%的比例评选表彰。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按党务工作者总人数15%的比例评选表彰。

(四)“结对子”工作优秀个人按各二级学院结对子班级总数的10%比例评选表彰,党总支的推荐名额已包含学校直属党支部的推荐名额。各二级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结对子”工作优秀个人的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一)以二级党组织为评选推荐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评选推荐工作,并填报《广州商学院2024年“七一”表彰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

(二)党支部参评先进基层党组织采取党支部申报、党总支推荐、校党委组织评审、党委会评定的方式;党总支参评先进基层党组织采用校党委组织评审、党委会评定的方式;各党总支(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结合工作实际,填写《广州商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表》(附件3),并提交2023年7月至今的工作总结材料及简要的佐证材料。

(三)优秀共产党员评选采取党支部评选推荐、党总支审查、校党委审核评定的方式;推荐人选需填写提交《广州商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附件4)和个人事迹材料。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采取个人申报、党总支按比例评选推荐(直属党支部由个人申报、支部推荐、校党委组织评选)、党委会审核评定的方式;推荐人选需填写提交《广州商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附件5)和个人事迹材料。

(五)“结对子”工作优秀个人采取个人申报、“结对子”班级所在党总支评选推荐、校党委审核评定的方式;推荐人选需填写提交《广州商学院“结对子”工作优秀个人推荐表》(附件6)。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结对子”工作优秀个人,有助于铸牢共产党人初心使命意识,有助于激发广大师生的斗争意志。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评选表彰工作。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通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好中选优的方法反复筛选。要坚持推荐条件,注重从基层党组织、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的工作实绩、群众威信出发进行推荐,使表彰工作收到实效。

(二)大力宣传先进典型

各级党组织要把组织推荐、表彰、宣传先进典型的过程,作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组织力提升的过程,更好地提升党建工作质量。注重把典型宣传贯穿到推荐表彰的全过程,利用好宣传平台,把典型宣传工作和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结合起来,鼓舞和激励广大党员和师生,强化责任担当,为学校做好评估整改工作和改革发展贡献力量。

(三)做好推荐材料报送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认真开展民主推荐工作,支委会集体讨论确定推荐人选。各二级党组织要组织基层党组织填写《广州商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表》并审核其提交的工作总结及其他佐证材料;要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填写推荐表和撰写个人事迹材料;要组织“结对子”工作优秀个人填写推荐表;要注意事迹的真实性、代表性和典型性。各二级党组织在6月17日上午12:00前统一将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报送到学校党群工作部。

联系人:刘瑜,电子邮箱:85810589@qq.com。


附件:1.广州商学院2024年“七一”表彰优秀个人推荐名额

2.广州商学院2024年“七一”表彰推荐名单汇总表

3.广州商学院2024年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表

4.广州商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5.广州商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6.广州商学院“结对子”工作优秀个人推荐表



中共广州商学院委员会

2024年6月3日